关于做好我市建设行业201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5 浏览次数:1376
关于做好我市建设行业201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合建设【2015】14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住建、建管、建发)局、建管中心,委属各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4部门《关于201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973号)部署,结合市节能办《关于做好2015年合肥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合节能办[2015]10号)文件要求,为落实好201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定于6月13日至19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有道 节俭有德”;6月15日为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低碳城市 宜居可持续”。
二、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单位要以建设生态文化为主线,紧紧围绕建设行业自身特点,倡导建设行业绿色发展理念,广泛宣传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节能照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等成效;提高公众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认识,全面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促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行动。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
在办公区域、施工工地等场所,通过宣传展示、技术交流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做好各项宣传工作,营造社会各界节约能源、节能低碳良好氛围。同时,此次节能宣传周工作开展也作为全年建筑节能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并于6月4日下班前报送至委节能科技处。
五、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总结,收集整理活动相关材料、照片、视频等,并将此次活动总结报告及相关资料6月24日前报送至委节能科技处(联系人:肖方初,联系电话:62692775,电子邮箱:sjkjc@126.com)。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