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到每月1395元

发布日期:2018-11-28 浏览次数:1440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201845号)文件规定,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自2018111日起调整为1550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合人社秘[2018]529号),将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395元,自2018121日起执行。同时,失业保险生育补助费、生活补助金标准相应地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