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5 浏览次数:1384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房屋征迁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在肥各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单位:

     接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2018年11月14日开始,我市大市扩散条件转好。预计未来3天我市空气质量均为良好,满足《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预警级别解除条件。经市政府同意,自2018年11月14日8时起解除合肥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

      请各相关单位单位及时本轮预警期间的响应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将总结评估情况于15日上午下班前情况报我委。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