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合肥市建筑市场 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8 浏览次数:1752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建发局、建管中心,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住建部门建筑市场监督检查的通知》(建市函〔2020〕426号)及我局《合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要求,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促进我市建筑行业发展,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建筑市场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资质资格监管:1.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监理)检查情况;2.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情况。
(二)建筑市场行为:1.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2.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3.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等。
(三)劳务用工管理:1.用人单位是否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2.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建立劳务人员实名制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等台账,是否实行生物识别考勤,是否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否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进行维权公示等;3.分包单位是否签订三方协议委托银行通过专用账户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
(四)保证金缴存情况。1.四项保证金的收款单位是否依法依规收取并及时退还,是否存在强制收取现金保证金问题等;2.建设单位是否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否实行差异化管理;3.银行保函、商业保险、第三方担保方式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情况。
(五)扫黑除恶、行业治乱情况。依法查处未经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弄虚作假申报资质、公职人员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形式
(一)企业自查。(5月中旬-5月底)。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按照此次检查内容,对在建项目重点对资质资格、“三包一挂”等市场行为进行认真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备查。
(二)县(市)区检查。(6月-12月)。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建发)局、建管中心及市本级,对辖区建筑业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全覆盖常态化检查。
(三)市级督查。(6月-12月)。市级督查组按照每月督查4-5个县(市)区、开发区,对辖区企业及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每个区域随机抽查3个项目。其中:国有投资项目1个,民营投资项目2个。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两类,一是以依法注册企业为检查对象的基本项目,检查对象从“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企业库中抽取。二是以工程项目为载体检查各方市场主体企业和个人的特殊项目,检查对象从“安徽城乡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平台-行政执法管理系统”项目库中抽取。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建发)局、建管中心及市本级,对该项督查检查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明细工作方案,确保检查成效。各单位及相关企业要以检查为契机,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主管部门要对检查问题逐项核实,确保问题限期归零。
(二)依规查处,公示公开。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将检查结果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开。涉及违法违规依法查处,并在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开服务平台公开。涉及其他部门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明确要求,按时填报。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建发)局、建管中心及市本级,每月25号前,要向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报送月检查情况报告(检查企业数量、对照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处理情况等,含电子及纸质版),按时填报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统计表、建筑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统计表。
请于2020年5月22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反馈至我局建筑业管理处。
联系部门:局建筑业管理处
联系人:王 兵 电话 0551-62639865
附件:1.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
2.建设单位检查表
3.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需提供材料清单
4.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企业检查表
5.建筑业企业资质检查表
6.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
7.建筑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
8.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统计表
9.合肥市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督导意见书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