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6
信息来源:质量安全处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市场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建质〔2018〕1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单位要将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各工程监督机构在日常检查中,要将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情况纳入检查内容,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对执行情况良好的企业和项目在评优评先时给予政策支持,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曝光。
附件: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