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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1-04


合建建管〔2022〕22号



发布时间:2022-12-30 17:14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各相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市函〔2022] 748号)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现就我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住建部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和使用要求,分别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市函〔2022] 748号)文件要求执行。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分别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申请。

  二、我市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到期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由安徽省住建厅统一延期,企业无需申请。如企业资质证书未正常延续,请联系我局建管处。

资质延期后,请企业登录合肥市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cxjsj.hefei.gov.cn)->网上办事大厅→合肥市工程建设全业务资源管理平台→企业服务入口→法人用户登录→应用→企业信息→资质资格→证书详情,进行查阅、下载、自行打印(无需到主管部门打印纸质证书)。

  三、本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通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申报”新申请或增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仍可按照现行资质标准申请升级。

二级资质获批后,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相应三级资质将自动注销或通过企业提交申请注销。

申请原最低等级为二级的资质,仍按现行规定申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企业办理资质常见问题答疑.pdf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30日


联系电话:建筑业管理处62692765




企业办理资质常见问题答疑

(2022 年 12 月 30 日 )

1、建办市函(2022)361 号文印发后,  企业直接申请施工 总 承包 、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具体考核指标是什么?

  答: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2]361 号 ) 规定,  具有 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 总承包 、专业承包二级资 质 。相关要求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市[2014]159 号 ) 规定,  企业资产 (含注册资本金、技术装备、厂房) 、 技术负责人需满足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其他指标 (含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个人业绩) 需满足相应类别三 级资质标准要求。

  以企业直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资质为例,考核如下指标:

⑴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⑵企业主要人员

①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 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建筑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 且结构、给排水、 电气等 专业齐全。

②技术负责人具有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经历, 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

③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 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 项 。需满足建筑施工 总承包二级或建筑 施工 总承包 一级业绩标准 4 类中2 项即可, 不考核技术负责 人申报业绩年限。

2 、企业无建筑业企业资质, 是否可以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答: 具有法人资格且无建筑业资质的企业, 可直接按新申 请方式申请施工 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 、企业具有施工 总承包 、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如何申请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是否需要注销原资质?

  答: ⑴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 如申请增加其他 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 可直接增项申请施工 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考核要求参照常见问题解答“问题 1”。

⑵已具有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同类别二级资质,既可直接申请同类别二级资质,也可按升级申请同类别二级资 质 。直接申请考核要求参照常见问题解答“问题 1”, 升级 申请依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升级要求考核 。例如: 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可直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或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升二级。

⑶申请施工 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企业无需先注 销原有同类别三级资质 。二级资质审批通过后,  原相应三级 资质自动注销或通过企业申请注销。

4.企业如何申请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技术负责人业绩认定?


⑴企业申报时, 需在“合肥市工程建设全业务资源管理 平台”,提交技术负责人业绩认定 。技术负责人需同步聘用 在省住建厅系统。

⑵技术负责人业绩认定需要提交: 技术负责人业绩告知 承诺书 (新版)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施 工合同 (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 表、反应相关业绩指标的竣工 图纸、工程量结算清单或工程审计报告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技术负责人业绩已在“合肥市工程建设全业务资源管理 平台” (原云平台) 认定通过的 (且技术负责人资格满足二 级资质标准要求的) ,仅需提交“技术负责人业绩告知承诺 书”

⑶拟申请认定的技术负责人业绩属地为合肥市行政区 域内各县 ( 市) 区、开发区, 由县 ( 市) 区、开发区住建部门核实; 市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由市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核实; 拟申请认定的技术负责人业绩业绩属地为省内市外的, 由我局函询业绩属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0 日 内未回函 的,不予认可)  ;  拟认定的技术负责人业绩属地为省外的, 以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显示的业绩信息为准 (数据等级为 D 级的不予认可) 。

⑷企业在申报施工 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要求技术负责人需聘用在该单位满足 3 个月 (聘用在省住建厅系 统、合肥市工程建设全业务资源管理平台) 。

5、对资质标准中要求的技术工人是否有考核要求?

  答: 对资质标准中技术工人的考核, 本市采用由企业承诺 相关人数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具体人员无需填报。

6 、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人员社保 如何考核?

 答: 通过升级方式申请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不核查社保。

按新申请方式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 对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考核一个月社保; 按增项方式申请施工 总承包 、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 对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考核三个月社保 。企业在申报 资质时同步在系统提交公司社保账号、密码相关信息以供查询。

7 、企业直接申请施工 总承包 、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如何登录平台操作?

  答: 技术负责人认定办理:  登录“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官方网站 (http://cxjsj.hefei.gov.cn/) → 点击“网上办事大  厅”→ 点击“合肥市工程建设全业务资源管理平台”→ 点击  “资质审批【新版】 ”→ 点击“企业服务平台”→登录“法 人用户”→ 点击【 办事】→ 点击【建筑业企业技术负责人资 格核准】→ 点击【立即申请】

  在合肥市平台提交技术负责人认定通过后,在省厅系统提交申报二级资质申请。

企业资质办理: 登陆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http://dohurd.ah.gov.cn )下方“协同办公”按纽→进入“安 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 企业入 口 】→ 点 击右下角【 资质申报常用链接】→ 点击【 资质申报】→选择施工 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 点击【新增资质申报】→填写资 质类别及等级→ 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及上传资质附件等信息 (包括企业基本信息 、技术负责 人信息、业绩量化指标、资质申请附件) →提交申请。

升级申请仍按原途径不变。

8 、除劳务资质外, 新申请 (增项 、新办) 省住建厅委托我局核准和合肥市本级核准的所有资质,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本《答疑》持续更新 。更新的内容,  请到“合肥市城乡 建设局官方网站 (http://cxjsj.hefei.gov.cn/) → 下载中心”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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